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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一对一”受贿案件证据“六法”

         

摘要

<正>“一对一”受贿犯罪案件与普通受贿案件相比,其作案手段更为隐蔽,证据更容易发生变化,取证认定工作更为艰难。针对“一对一”受贿案件犯罪手段隐密、证据稳定性差的特点,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对于提高成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实践,就解决“一对一”受贿案件证据稳定性问题作初步探讨。

著录项

  • 来源
    《人民检察》 |2005年第14期|57-58|共2页
  • 作者

    蔡立忠;

  • 作者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检察院;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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