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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罪侵害遭受物质损失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摘要

司法实践中,法院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往往不包括侵财案件中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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