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大研究》 >地方立法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及对策

地方立法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及对策

         

摘要

一、地方立法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对地方立法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法律上的一些规定不够具体和明确,制约了地方立法的发展。地方立法实践已有10多年的历史了,但是,至今尚没有一个专门研究地方立法的理论机构,有关社会科学研究部门、教学单位以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对地方立法的研究也很薄弱。在立法问题上虽有一些文章,但多为一些立法建议,极少对立法工作进行深入的探讨。因此,10多年的地方立法经验和教训得不到很好总结,立法工作的许多理论问题得不到很好的研究和解决。地方立法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进行大量艰苦细致的具体工作和研究工作,需要正确的理论指导。经过多年实践后,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立法的有关规定已显得过于原则和笼统,不能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但又得不到及时修改,影响了地方立法的发展。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