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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造性答复中有关“公知常识”的答复思路

         

摘要

cqvip:在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中,代理师常常会遇到审查员采用一篇或两篇对比文件外加公知常识的评述方式,以“容易想到”这一理由否定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对于这种情况,代理师在答复时往往束手无策,不知如何进行争辩。本文通过对“创造性”经典三步法审查标准的分析,结合对具体案例的梳理,给出一些关于“公知常识”的答复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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