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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假冒“黑名单”公示制度建立

         

摘要

6月1日起,全国县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对侵杈假冒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需主动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这标志着全国统一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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