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新政

         

摘要

cqvip:股权转让个税新规自今年1月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收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依照相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明确了这一征收政策,并规定。

著录项

  • 来源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第1期|41-41|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