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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治法律神殿”的表象与实质

         

摘要

美国主流社会将最高法院塑造为"非政治法律神殿",目的在于混淆司法政治本质与社会治理作用之间的根本区别。"非政治法律神殿"表象出现在种族、宗教多元构成的美国,是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指导下,生活样式、行为特征交互作用的结果,即扩张性生活方式的产物。为维持生活方式正常运转,美国统治阶级将扩张性生活方式根本要求("寻找更好生活")作为聚合全体社会成员的互利因素,在收买被统治阶级接受或默认既有生活方式的同时,将权利本位、零和博弈的行为特征纳入高度市场化、程序化的生活样式中,使法治成为多种族、宗教条件下维护生活方式秩序的必然选择。通过制衡性政治制度运作遴选最高法院大法官和突出司法的社会治理作用,美国主流社会在司法权存在前提、人员构成方面塑造出"非政治"的"中立"幻象。通过"正当程序",在司法运作过程方面,以实体问题程序化、政治问题行政化、社会问题个人化方式回避冲突纠纷的政治实质,使各利益集团接受、容忍司法权对非本质利益冲突所作判决引发的重大社会变革。然而,持续摆脱"市场魔咒"以满足扩张性生活方式的根本要求,始终是"非政治法律神殿"表象成为主流信誓的前提。当美国摆脱"市场魔咒"的能力被削弱,无法为"寻找更好生活"提供越来越多的机会而引发政治极化时,最高法院或为维护"神殿"表象置身于政治纠纷之外而被祛魅,或因触及利益集团的政治底线,暴露其政治实质而导致"失能",并因此启动制衡性政治对最高法院进行新一轮"改造",从而证明"非政治法律神殿"不过是意识形态色彩强烈的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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