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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鼓励商务用地项目改建租赁住房

         

摘要

长春市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创新租赁住房筹集思路,向准存量、向需求区域高的地段“要房”,鼓励将已拿地未开工及在建的商业、商务用地项目改建为租赁住房,为新市民、青年人租住需求强烈的群体提供优质租赁住房。长春市出台政策明确,将已拿地未开工及在建的商业、商务用地项目改建为租赁住房,无须变更土地性质、规划用途,在符合环保、消防结构安全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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