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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摘要

[公布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文(令)号]第4号令[公布日期]2004.12.28[类别]经济法·能源[施行日期]2005.3.1[同时废止法规]1994年《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调查、统计、处理电力生产事故,规范电力生产事故管理和调查行为,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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