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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法治社会构建中的社会法理念

         

摘要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过渡到垄断阶段,社会矛盾开始激化。社会发展的大形势要求加强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以协调社会矛盾,平衡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这便产生了所谓的“福利国家”。这种国家介入社会、公权力介入私权利的现象,表现在法律领域中就是私法的公法化和公法的私法化,并随之产生一系列公权力与私权利边缘化的社会性的立法。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社会法在此进程中又起着巨大的作用。因此,加强社会法立法是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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