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重庆》 >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实践

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实践

         

摘要

2004年7月,大足县耗资12.52亿元的“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的验收,重庆市第一个、全国第8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由此诞生。在继去年成功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大足县又增添了一块含金量更高的金字招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