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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之完善与转型

         

摘要

自1766年瑞典首开官员财产公示之先至今,世界上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国家已达97个。曾是世界上最腐败国家的菲律宾60年代开始财产公示后已成为世界上最清廉国家之一,俄罗斯也经过三年努力终于在2013年5月7日发布法案,禁止政府官员及其配偶子女拥有国外银行账户和有价证券。财产公示并不能保证药到病除、一劳永逸,但却是中国法治路上必需的助推剂,是人心之所向、大势之所趋。然而2009年以来我国多处财产公示试点几乎都以失败告终,公务员考录比例、裸官密度却不断升高,财产公示制度已亟待二度蓄力。为此,本文总结过去4年经验,从法律完善、改革动力、社会基础、配套措施四方面进行二度探索,助力走好财产公示这一小步,中国法治道路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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