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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首次明确公务用餐费在“三公”经费单列

         

摘要

cqvip:中办、国办近日发布《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对严控公款吃喝、反对食品浪费做出更为细化的规定。《意见》首次明确公务用餐费须在“三公”经费公开中列出,要求公用餐提供家常菜,并提出餐饮企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意见》规定,公务活动用餐以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食品为主,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意见》中还首次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时要列出公务活动用餐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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