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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之比兴:托物而寓情

         

摘要

通过文本解读可以发现,“兴”之于《诗经》叙事,主要有三点功能:一是作为叙事之发端,二是参与完成叙事之起承转合,三是辅助营造叙事之背景;而“比”之于《诗经》叙事,也有三点功能:一是借“比”叙事,二是辅助塑造人物形象,三是和“兴”一样参与起承转合。统而观之,比、兴皆为“托物寓情”之辞,因“寓情”之需,主体融入客体,使客观物象由此浸透了主观情感;因“托物”之需,客体进入主体之行动序列,进而深度参与了叙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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