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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重大决策出台最少征求意见20天

     

摘要

《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近日以第101号市政府令形式正式公布。《规定》提出,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公布事项包括,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及其说明;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方式和起止时间;联系部门和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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