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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换真”网购退货行为的刑事认定——从“认识错误”角度讨论

         

摘要

在网络购物日益普遍的同时,“以假换真”的网购退货案件也逐渐成为司法实务中常见的案件类型,并多被以“恶退诈骗”进行认定。认识错误源自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并涵括了错误处分财产内容,在诈骗罪的认定中发挥重要的定罪价值。网购退货案件不能以诈骗罪一概而论,其中被害人认识错误与行为人诈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害人个人原因导致的自我认识错误都会对行为人诈骗罪的认定产生影响。如果被害人未陷入认识错误,网购退货案件仍可用敲诈勒索罪、侵占罪、盗窃罪等罪名进行刑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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