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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食派士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垄断案办案体会

         

摘要

案情根据举报,2019年6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垄断法》对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派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行为开展调查。经查,食派士为互联网餐饮外送平台,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其利用在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合作餐厅商户提出“二选一”要求,与所有合作餐厅商户签订含有“排他性送餐权条款”规定的合作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独家送餐权计划”等形式,要求合作餐厅商户立即停止与其他竞争对手平台合作,否则从食派士平台下架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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