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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刍议

         

摘要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构造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深化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保持社会稳定,顺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我国经济运行机制顺利转轨的基本条件之一。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选择,首先,必须充分体现我国的基本社会经济制度性质以及由此所决定的社会发展终极目标;其次,必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在于为市场经济竞争提供必要的社会安全感。因而,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应当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而不是相反;再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保障水平的提高,是与经济发展的水平相联系的,任何落后或是超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及水平都将给经济发展带来有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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