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博览》 >论《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中儿童惯常居所地的认定——以加拿大Office of the Children’s Lawyer v.Balev案为例

论《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中儿童惯常居所地的认定——以加拿大Office of the Children’s Lawyer v.Balev案为例

         

摘要

在《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中,对儿童惯常居所地的认定是一个关键而富有争议的问题。在实践中,儿童惯常居所地的认定方法有以儿童为中心的方法、以父母意图为中心的方法以及综合方法三种。加拿大最高法院从公约文本、目标及司法实践角度对以父母意图为中心的方法及综合方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为我们理解该问题提供了丰富的视角。这不仅有助于缔约国在一定程度上统一儿童惯常居所地的确定方法,也有助于保护不同个案情形下的儿童利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