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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王国继承法则考析

         

摘要

<正>关于日耳曼人的原始继承习惯,可以从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中得到一定的了解。据塔西佗记载,在古代日耳曼人中,死者的继承人首先是自己的子女,其奴隶、房屋及其他遗产都由子女继承,如果没有子女的,遗产则依次应归兄弟和叔伯诸舅所有。对于父亲和亲属的宿仇和旧好,继承人都有继承的义务。被继承人遗产中的马匹不一定由长子继承,而通常是由特别勇敢善战的某个儿子继承。那个时期的日耳曼人并没有遗嘱继承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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