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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少年法庭倡设的重启——以杨兆龙为切入点

         

摘要

1927~1936年是民国时期第一次少年法庭倡设的高潮,因《审理少年案件应行注意事项》的出台而结束。之后虽然社会各界的呼声一直未停歇,但直到1945年,少年法庭计划才再次被正式提上日程,并最终在1948年设立了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南京少年法庭。在此过程中,时任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司长杨兆龙的努力至关重要,以他为起点,就可以较为全面地看到此次少年法庭倡设的重启过程及之后的发展脉络。而超越杨兆龙个人后再思考,又可以看到法科留学生、社会法学以及美国法律全球化对于此次重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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