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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王目峰盗窃案改变定性

         

摘要

被告人王目峰,男,27岁,汉族,山东省成武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山东省成武县成武镇古城街1035-10号。2003年8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月12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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