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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先秦德治、法治及人性基础

         

摘要

中国古代儒、法两家鲜明地提出德治和法治两种治国方式,并展开了激烈的论战。法家的法治思想在战国取得胜利,儒家德治思想在汉后成为显学。儒家以性善论作为实行德治的人性基础,而法家以性恶论作为实行法治的人性基础,两种对立的治国方略都在实践中发挥了彼此不可替代的作用,研究古代德治、法治两种治国模式对建立完善当代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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