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律与生活》 >为返还失物'付费'不是道德滑坡

为返还失物'付费'不是道德滑坡

         

摘要

2019年6月, 消费者使用滴滴出行,App中有这样一则提示:《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办法》规定,乘客因自身疏忽导致物品遗失的,如无法自行领取,可与捡到物品的司机协商送还物品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乘客承诺的奖励、运输费等.简单来说,乘客要承担因返还失物产生的必要费用.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与生活》 |2019年第13期|21-21|共1页
  • 作者

    苏航;

  • 作者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