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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应当过滤自己的“朋友圈”

         

摘要

时下,各种“朋友圈”盛行.社会交往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法官也需要社会交往,也需要“朋友圈”.但不健康的“朋友圈”不仅不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反而易使自己误入歧途.从近年来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中就不难看出,有的人热衷于“同学圈”、“老乡圈”和“战友圈”,大搞裙带关系.一旦“东窗事发”,这些人便成“孤家寡人”,“朋友圈”便成“铁锁圈”.为此,法官必须谨慎择友,过滤自己的“朋友圈”.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与生活》 |2015年第8期|6-6|共1页
  • 作者

    李天全;

  • 作者单位

    人民法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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