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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肖志勇,用判决对校园欺凌说“不”

         

摘要

在法官肖志勇的法槌之下,敲出一个标志性的判决. 肖志勇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员、副庭长.2017年11月2日这天,她作为主审法官对一起未成年人所涉寻衅滋事案做出了判决.与往常所宣判案件的案情不同,这一次,肖志勇将法律之剑指向校园欺凌. 这起案件的案情可用司空见惯形容. 案件发生在北京市西城区一所职业学院的校园里.2017年2月28日下午,一名姓朱的女生因为“心情不爽,想打人”,便纠集了另外4名女生开始行动.她们5人在校园内随意选了两名女生后,便开始辱骂、殴打并羞辱.对其中一名女生,她们在一天之内殴打了三次之多;对另一名女生的欺凌行为包括“脱光衣服”对这些殴打和羞辱受害者的恶行,朱某等人用手机拍摄了视频并在自己的微信群里传播.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与生活》 |2017年第22期|3-3|共1页
  • 作者

    李秀平;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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