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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模式选择及其制度构建

         

摘要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模式存在多种样式,包括国家机关主导的专项账户模式、上缴国库模式,以及民间力量主导的基金会模式等,各模式之间在合法性、合目的性、和规范性方面因缺乏统一标准而存在较大差异。就此,为科学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管理,强化其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有必要以基金会的模式对之进行管理,以发挥基金会和政府的双重管理优势。具体而言,从基金会的外部支撑、内部管理以及内外监督进行考量,应当选择政府监管下的第三方基金会管理模式,并构建一套与之相配套的、科学的、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安全且有效指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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