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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要素分析——以广东惠东张立军为对象

         

摘要

回归乡贤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力量。在乡村治理中乡贤作用的发挥需要以情感要素、能力要素、实力要素、权力要素为依托。其中,以乡情、亲情、师生情为主要成分的情感要素是新乡贤回归乡里、治理乡村的重要前提,以找准治理方向能力、布局治理空间能力、争取治理资源能力、突破治理瓶颈能力、改善治理软环境能力为主要成分的能力要素是回归乡贤有效治理乡村的关键,以经济实力为主要成分的实力要素是新乡贤主动参与乡村治理、保证治理有效的物质基础,以村庄公共决策权为主要内容的权力要素为回归乡贤发挥作用提供合法性保障。为更好地发挥回归乡贤的作用,可在法治的框架下补足缺失要素,为新乡贤回归乡村、投资乡村、建设乡村、引领乡村发展、参与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振兴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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