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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侵吞财产,老年人如何维权

         

摘要

案情简介贵阳市云岩区的龙某(男)与陈某(女)系夫妻关系,育有子龙某1、女龙某2。2011年,龙某因病去世。同年,嫁到遵义的龙某2为照顾陈某,将陈某接到自己家居住。龙某和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建房一栋交由龙某1管理使用。2014年,因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对前述房屋进行征拆补偿。龙某1对此未告知陈某、龙某2,与拆迁人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按约领取了补偿款人民币1568360元。陈某知情后,多次要求龙某1返还补偿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诉请龙某1返还其应得的征拆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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