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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必须对工人“头顶的安全”负责

         

摘要

<正>安全帽是工矿企业和建筑单位劳动者的必备劳保用品,能够对人的头部在受坠落物及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时起防护、减震作用,可谓工人头顶的"生命屏障"。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其中当然包括安全帽。然而,笔者了解到,对一些工人而言,想从企业领到一顶能够保障"头顶安全"的安全帽并不容易。

著录项

  • 来源
    《工友》 |2021年第8期|6-6|共1页
  • 作者

    张刃;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工会工作;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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