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劳动保障世界》 >无固定期限合同≠终生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终生合同

         

摘要

与公交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售票员收了乘客购票款却不付车票或只给废票,被公交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被终止劳动合同者不服,将公司先后告上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均未获支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