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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封疆、利社稷”与春秋卿大夫的制度维新

     

摘要

西周晚期及春秋前中期的历史发展呈现出两种具体形态:一是“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的宗法分封,一是“启封疆、利社稷”的大、小兼并和领邑争夺,这两种并存的历史形态又是一个从恪守传统伦理价值到伦理叛逆与突破的历史过程,二者互为表里而交互作用。与诸侯兼并启封、小国坠命亡氏、诸侯大国日渐崛起相随,中原各诸侯国不约而同地走上卿大夫专权及公室卑微之路。春秋中后期卿大夫主导的兼并、扩张,以及田制、税制与军赋制度的相关调整与变革,加速了社会制度、伦理观念及社会组织的新陈代谢。春秋中后期卿大夫对传统礼法(习惯法)所进行的变革就是对适应新形势、巩固新社会成果的积极回应与历史实践。春秋后期卿大夫轮流执政制、县制、谷禄制等新社会组织原则的探索与实践,不但改变了宗法分封制之下采邑主独立或半独立状态,使之成为国家官吏,而且进一步促进了宗法血缘社会向中央集权郡县制社会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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