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闻大学》 >美国的言论自由和司法独立

美国的言论自由和司法独立

         

摘要

<正> 在英国统治期间,美洲殖民地被剥夺了言论自由的权利,殖民地的司法权也紧紧掌握在英国王室手中。经历一百多年的殖民统治之后,美国获得了独立,制定了宪法,对司法独立的制度进行了规定,同时对言论自由给予了充分保护。作为西方社会的两种基本价值,在之后的实践中,两者却产生了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矛盾,美国最高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调和。言论自由和司法公正之间的矛盾 美国宪法由正文及其27条修正案组成,保障言论自由的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它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①宪法条文只对公民权利进行正面规定,而并未对公民权利加以任何约束。所以,美国宪法中的言论自由权理论上是一种绝对的权力。而在实践中,这种绝对的言论自由权必然会与其他的社会基本权利发生冲突。其中,言论自由权与司法公正之间的矛盾尤为尖锐。

著录项

  • 来源
    《新闻大学》 |2002年第2期|37-40|共4页
  • 作者

    汪露;

  •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邮编 430071;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971.2;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