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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起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施行

         

摘要

据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规定,电视剧在播出时每集(以45分钟计)可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该办法规定.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含有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禁止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作为疗效证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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