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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税收协定学习体会

         

摘要

正 中日两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中日税收协定)于一九八三年九月六日正式签字,经双方交换外交照会确认,已履行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的法律程序,协定已于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开始生效。中日税收协定是我国政府对外缔结的第一个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签署协定的同时,还签署了议定书和换文。该协定共三十条,基本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第一条和第二条),明确协定适用的人的范围和税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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