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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证:晚清宣讲小说的文体特征及成因

         

摘要

“以案为证”是晚清宣讲小说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凸显了小说的“以案释理”特色,还表明小说深受说理思维及明清圣谕说教、善书“案证”方法的深刻影响,以及时人对故事说理功效的认同。故事或日常生活事件是“案”,圣谕、神谕或传统伦理道德是其所“证”,“以案为证”的宣讲小说主旨明确且劝善性明显。“案证”在故事中的长度及在整部书中的比例直接影响了其所在文本的形态。将故事作为“案证”,虽导致“案证”类宣讲小说在情节及人物形象上不能与文人拟作的话本小说相媲美,但仍有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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