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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商法的调整对象及归属——兼评“商经合一”的观点

         

摘要

一 商法的研究在我国一直未得到足够的重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商法的认识和研究应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关于商法的定义及其调整对象,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 (一)“商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商品流通中经济关系行为规范的总称。”这一观点认为我国商法调整的对象就是“商品流通经济关系”,具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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