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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权期限届满法律规范模式的比较分析

         

摘要

地上权期限届满的法律规范模式主要有德国模式和日本模式,这两种模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对地上物与土地关系所持的理念不同.我国传统上视地上物(主要是建筑物)和土地为个别独立之不动产,且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故立法设计上宜参考日本模式,赋予地上权人续期请求权和购买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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