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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是一种权利还是一种状态?——论康有为、谭嗣同平等思想的差异

         

摘要

作为近代启蒙思想家,康有为、谭嗣同对平等的推崇令人注目,正如相同的理论来源决定了两人平等思想的相同性一样,对孟子与庄子的不同偏袒注定了其平等思想的差异性:对平等内涵的界定,康有为利用孟子的性善说与天赋人权论相互印证,将平等说成是人"直隶于天"的天赋权利;借助庄子的破对待与佛教思想融合,谭嗣同将平等理解为不生不灭即微生灭的宇宙状态。对平等内涵的界定隐含着对实现平等途径的理解,康有为在人人自主、独立中关注女子的自主和独立问题,将"男女平等各自独立"视为通往平等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演绎为"毁灭家族"的平等之方;谭嗣同在通而平等中执着于破除对待,在"人我通"中希望"别生种人"达到"通天地万物人我为一身"的平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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