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观念”的美学分析

         

摘要

“小说观念”的价值意向性结构即“小说文体”。构成文学文体的美学原则是人类对语言的结构与形式的审美价值直观。依此原则 ,最基本的文学文体可分为三种类型 :意象类、情节类、逻辑类。按惯例 ,小说归入情节类。“小说观念”的嬗递与演变就文体学意义而言只具有形态学特征而不具本质意义。小说文体的演化只具有文体确立与文体否定两种逻辑可能。西方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文学创作 ,从某种意义上可视作失去文体之后重返文体“伊甸园”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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