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伦理的功能

         

摘要

从文化功能的维度审视,民间伦理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秩序功能。即在国家秩序尚未出现或在国家秩序难以达到的地方独立发挥其维持社会基本秩序的作用,或作为国家秩序与法律秩序的补充。其二,批判功能。即根据人性和生活实际的需要对国家倡导的正统教化伦理进行解释和修正,并在国家伦理丧失其合理性时,公然提出自己的道德主张。其三,宣泄功能。即通过民间伦理自由自在的言说方式,为民间社会积蓄的生命本能冲动找到一个合法发泄的渠道,避免郁积的生命能量的盲目发泄导致社会秩序的解体。其四,教化功能。即一方面通过民间伦理中那些直接来自于民间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实现民间的自律,而另一方面则吸纳和接受来自于上层教化伦理的指令,协助其教化万民,美化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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