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西部学刊》 >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构建——以各地仲裁规则的发展为视角

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构建——以各地仲裁规则的发展为视角

         

摘要

仲裁第三人制度符合诉讼法的两便原则,既便利法院进行调查、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利于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维护自身的利益.但是在仲裁领域中,立法上还没有明确规定仲裁第三人制度.随着民商事的不断发展,各类仲裁案件越发复杂,除了涉及到仲裁协议的双方,往往关乎到第三人的利益.而第三人除了事后诉讼没有别的救济途径,此时仲裁第三人的必要性就显现出来.学界对于是否应该建立仲裁第三人制度有很大的争议,大部分围绕"意思自治"展开.但国内外一些实践表明,在商事仲裁中设立第三人制度,不仅不会影响到仲裁自身的秘密性、契约性与便捷性,反而正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在仲裁价值取向上的进步,这不仅符合了当今复杂的商事活动的需要,更是仲裁实务的必然发展趋势.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