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构成刍议

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构成刍议

     

摘要

2006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了重大修改.该罪犯罪主体是一切参与到生产、作业中的人员,犯罪客体是生产、作业中的公共安全,犯罪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对具体生产、作业领域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惩罚之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