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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皮椎体成形术后骨水泥弥散类型不同与相邻椎体再骨折的关系

         

摘要

目的 探讨经皮椎体成形术(PVP)术后骨水泥弥散类型不同与相邻椎体再骨折的关系,并验证该分型方法的可行性.方法 2013年1月—2016年1月徐州医科大学附属沭阳医院骨科收治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PVP术后患者200例,男性94例,女性106例;年龄63~85岁,平均74.5岁.根据椎体解剖学形态不同在脊柱正位片将椎体进行解剖学分型,沿两侧椎弓根内缘连线画两条垂线,沿脊柱正中线画另一条垂线将椎体分为四区,根据分区的不同将术后骨水泥弥散类型分为五型:I型为1~4区,II型为2~3区,III型为1区和4区,IV型为1区和2区或3区和4区,V型为1区或4区.按照骨水泥在椎体内弥散类型的不同分为5组(骨水泥弥散类型I型者为I组、II型者为II组、III型者为III组、IV型者为IV组、V型者为V组).观察PVP术后相邻椎体再次骨折时骨水泥弥散类型、再次骨折发生节段,并验证该分型方法的可行性及可信度,记录术前、术后3d及末次随访时VAS评分及Cobb角.结果 200例患者获得随访12~24个月,平均15.0个月.200例中术后相邻椎体新发骨折17例,发生率为8.5%.其中I组发生相邻椎体骨折1例,II组1例,III组3例,IV组4例,V组8例,且发生相邻椎体骨折的部位集中在胸腰段.分型结果的平均可信度为92.6%,平均Kappa系数为0.798.各组之间术前、术后3d及末次随访时VA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末次随访Cobb角中IV、V组与I、II及III组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PVP术后相邻椎体骨折的发生与骨水泥弥散类型及所处的脊柱节段有关,该分型方法可重复性好,可信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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