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红,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刑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1992)、硕士学位(1997);2001年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2004年武汉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2年德国萨尔大学(Universitat des Saiirlandes(UdS))法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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