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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价值反思

         

摘要

借鉴医学院诊所与临床实践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以法学教育改革为契机,突破了传统的授课为主的单一模式,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既巩固学生的法学理论又加强法律职业技能培养。但是,我国“法律诊所”定位不明,缺乏对学生职业伦理的培养。在推广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过程中,有必要对其价值目标作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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