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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心下刑事庭审证据调查方式的优化

         

摘要

cqvip:我国刑事庭审进程的法庭操作规程中存在实物证据的验真规则缺失,以法官职权为主导的调查色彩过于浓重,人证调查方式的现有规范过于粗疏,书面卷宗材料充斥庭审之现实尚未改观等缺憾.我国庭审证据调查方式的优化,一方面,应当在庭审证据调查的制度本体层面,建立一套规范完整的以交叉询问为主,职权询问和对质询问为必要补充的人证调查方式体系,同时将实物证据的庭审调查纳入到此种人证调查的方式体系之中,逐步确立与对抗式庭审模式相近似的以人证调查为核心的法庭调查模式;另一方面,应当以一种整体性思维,就与庭审证据调查相关的法官庭外调查核实作以配套性限定,最大限度地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及庭审实质化改革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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