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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其义”与“理其情”:子思学派的《诗》学阐释原则

         

摘要

随着《郭店楚墓竹简》的出土,战国子思学派的著述逐渐明朗化,其中包括《礼记》和《郭店楚简》中儒家著述的部分篇章.子恩学派在著述中大量引《诗》、论《诗》,体现出了特有的《诗》学思想,其中“体其义”、“理其情”的《诗》学阐释原则的提出,在先秦《诗》学理论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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