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生产者的文化资本

         

摘要

从广义的文化涵义角度考察,文化有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四种形式,文化具有静态性和动态性两类性质。基于文化的经济意义,思罗斯比提出并阐释了生产者的文化资本概念,把经济学与文化联系起来。只要所体现的文化价值是正确的,四种形式的文化都可以转化为文化资本。文化资本化、生产文化产品或提供文化服务促进了各类文化性质的实现。在人力资本的介入下,文化的资本化使用超越群体性。精神文化、行为文化乃至规范文化在资本化过程中更有无穷的创意和想象空间,形成文化资本的主体。生产者实现文化的资本化,应以文化的真实性为约束条件,这与文化生产中的创新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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