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乡村治理视野下NGO的功能及限度——以山西省永济市蒲州农民协会为例

乡村治理视野下NGO的功能及限度——以山西省永济市蒲州农民协会为例

         

摘要

为了认识当前农村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建设中的功能发挥特点及制约条件,总结、梳理其中存在的规律性的因素,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访谈法、问卷调研法,经过精心的组织实施,获得了关于研究对象的第一手资料,为开展本研究提供了坚实基础,从而得出结论:改革开放使中国乡村社会出现了深刻的变革和转型,NGO随之应运而生,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它发挥了积极的治理作用,但由于其开展的活动处于政治转型期,存在着法制不健全等问题,客观上制约了它发挥作用的空间,这就要求社会组织找准定位,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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